武汉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 2022-10-10 10:51 发布单位: 武汉海淀外国语实验学 浏览量: 1525 【公开】

为贯彻落实武汉市教育局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人社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,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,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,促进学生健康、快乐成长,结合我校实际,经学校校委会研究,特制定我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,以服务学生、家庭和社会为宗旨,坚持学生自愿,全面覆盖,规范管理,安全第一,成本收费的原则,利用海淀外校在管理、人员、场地、资源等方面的优势,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,发挥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,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与指导帮助,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。 
  
 二、组织机构
长:章鹏
副组长:张松多 韩旭升
员:中小学部各年级组长、教研组长 

具体分工:  
章鹏:主管学校全面工作,检查督导课后服务工作。
张松多 韩旭升:分管学校课后服务期间的教学、教研工作,  

课后服务期间师德师风工作,课后服务期间教师常

规管理及教研工作。

王丽坤:负责学校课后服务期间防疫、医疗和卫生工作。 
高雪飞:负责学校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。
刘路军:负责学校课后服务期间教育信息化管理及电化教学

工作。
各年级组长、教研组长: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期间课程落

实及相关事宜。 
 
   三、基本原则 
  
 1.自愿申请原则。学生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,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,由家长提出书面委托申请,学校与家长、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协议,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,也不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。 
  
 2.科学管理原则。课后服务工作符合九年制学校办学的基本属性和基本规律,符合家长、社会对学校期望,符合上级对学校的要求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,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。 
  
 3.公益普惠原则。课后服务充分体现大众性、普惠性和非营利性原则。严格执行市教育局、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、收费办法和开支管理制度。按照《江夏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对义务教育阶段已收取住宿费的学生,将不再收取课后服务费。 
 
  4.公开透明原则。课后服务项目、服务对象范围、服务时间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。 
 
  5.保障安全原则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,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,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值班巡查管理。 
 
  四、服务对象 
   
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校所有义务教育段在校学生,含住宿和走读的学生。 
 
   五、服务时间 
   
2022年秋季学期起,课后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后,结束时间在周一至周四18:00左右。 
 
   六、服务措施 
    1
.学校成立领导小组,由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德育处、
总务处全面配合,积极谋划,落实好活动人员、活动场地、
活动内容。每天的执勤领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,做好记录和反馈,对于发现的问题统一提交校务会定期进行研究,提出改进办法,使得活动不断推进,取得预期效果。课后服务托管班辅导以科任教师为主,社团活动辅导由学校具专业特长的老师担任,社会聘请人员补充。由校委会和教务处人员负责监督管理,确保课后服务的有效性,安全性等。
 
    2
.实施过程 
1)学习市、区相关文件精神,研讨制定学校实施方案
        (办公室,中小学各学部)(
824日至28日)。 
2)确定服务内容、师资、场地、器材等,对外公布。

(教务处,总务处)(828日至30日) 
3)审核、确定参加学生名单。(班主任、教务处)

8月31日至9月1日) 
4)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、课表、签订协议。

(教务处、德育处)(92日至4日) 
5)正式实施。(教务处、德育处、总务处、安保处)
        (
95日开始) 
 
  七、服务内容  
    (
)提供延时托管,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自主进行复习、作业、预习或课外阅读等,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,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,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。
    ()开展校本特色项目活动。落实区教育局推荐的1+X模式,在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、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辅导答疑之外,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, 围绕艺术、体育开展课后服务校本特色项目活动,包括合唱、民乐、管乐、弦乐、绘画、健美操、跆拳道、游泳、足球、击剑、射箭、棒球、网球、羽毛球、舞蹈、高尔夫、书法、绘画、软陶、轮滑、机器人、模型飞机、英语戏剧、语文戏剧,思维训练等,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,增强学生体魄,提升学生审美和鉴赏能力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。 
  
 八、服务费用 
   
按照《江夏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对义务教育阶段已收取住宿费的学生,将不再收取课后服务费。对于走读的学生,依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,遵循“家长自愿、非营利性、成本补偿兼顾家长承受能力的原则收取课后服务费,收费标准为小学130元/生·月、初中110元/生·月。费用按学期收取,不跨学期预收,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。
 
   九、申报方式  
   
全体学生及家长先学习领会课后服务有关文件精神,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,依照学校规定资源提出书面申请,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项目,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。并以班为单位,由若干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,对本班的课后服务给与合理化建议和监督。 
    十、安全事项 
    1
.服务期间,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安全工作,加强安
全教育。家长要教育学生听从服务老师的课堂安排,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严禁在走廊跑跳、疯闹、打架等;严禁携带危险物品(如刀具)到校。 
    2
.家长教育学生服务期间遵守交通规则,必须叮嘱学
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,按时上学和回家,不得在外逗留。
家长是学生上学放学路途安全的责任人,按时接送学生。
 
    3
.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等安全
教育,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。
 
    4
.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及时
联系。
 
    5
.走读学生的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,及时打电话与学校联系。 
    6
.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,家长须签放弃课后托管服务的申明,并按时接学生回家。如果不按时接送,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自负。 
 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武汉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
823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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